近期,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蔬菜、水果类、畜禽肉及副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酒类共计11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发现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超限量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平昌县以芬副食店购进的小云南蜜桔,联苯菊酯检出值0.065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平昌县响滩镇大众卤品店购进的香蕉,吡虫啉检出值0.096mg/kg,标准值≤0.05mg/kg。检验机构为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平昌县以芬副食店购进的香蕉,吡虫啉检出值0.086mg/kg,标准值0.05mg/kg。检验机构为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四川揽腾商贸有限公司平昌分公司购进的小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0.53mg/kg,标准值≤0.2mg/kg。检验机构为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 检验项目.docx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