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置平州县,北周保定四年(564年)更名“同昌县”。民国35年(1946年)取“平州”、“同昌”首尾各一字命名,成立平昌设治局。民国37年(1948年)升为平昌县。平昌县地处四川东北部,米仓山南麓,是川陕苏区革命老区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全国十佳宜居县、全国十大魅力茶乡、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县。全县幅员2229平方公里,境内最高海拔1338.8米(镇龙镇...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