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有关规定,平昌县司法局会同平昌县人民法院、平昌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征求意见、资格审查等法定程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及常住居民中确定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采取公证抽选的方式,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公示人员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及时向平昌县司法局反映。
邮寄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司法局(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华街东段袁三巷5号)
受理电话:0827-6228837
特此公示。
附件:2024年度平昌县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
平昌县人民法院 平昌县公安局 平昌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