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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平昌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4-05-07 00:00 截止日期:2024-06-06 00:00 征集状态:已结束

为加强我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保障我县自然生态安全,根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了《平昌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说明理由、依据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网站留言方式反馈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沈丹

联系电话:0827—6230556

电子邮箱:207093103@qq.com

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信义大道42号


平昌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平昌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平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征集结果

为全面落实省、市相关安排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约束、保护优先,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全县生态安全。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了《平昌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24年5月7日至6月6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对《平昌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不同意见和相关修改建议。

特此说明。



平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