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县2023年第1、3、5批次建设用地和巴中平昌西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获省人民政府批复。
本批复同意征收金宝街道金宝社区1组集体土地6.0017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4.8092公顷,园地0.2041公顷,其他农用地0.988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同意征收金宝街道小桥街社区3、4组集体土地20.2455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4.2053公顷,园地4.7500公顷,林地5.7513公顷,草地0.8794公顷,其他农用地1.9085公顷,建设用地2.7510公顷;同意征收金宝街道百花社区11组、黄滩坝社区11组集体土地7.4435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3.1654公顷,园地2.3415公顷,林地0.8526公顷,草地0.3815公顷,其他农用地0.4986公顷,建设用地0.2039公顷;同意征收西兴镇马鞍村4社集体土地0.6326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524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78公顷。
本次建设用地获批后,将有效保障金凤路住宅用地项目、江口醇白酒工业园扩园项目、平昌县金星大道二段至平昌大桥连接线道路项目、汽车服务市场用地项目、巴中平昌西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助力平昌经济高效高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