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庆)

编号【022】

发布时间:2025-01-17 13:41来源: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字体【  

李庆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平昌县不动产权第0006410、0006408、0006409、00064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0827-8639414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庆

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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