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清远)

编号【16】

发布时间:2025-01-14 15:26来源: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字体【  

赵秀年、李清远因保管不善,将监共002018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0827-8639414。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秀年、李清远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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