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军)
编号:【窗口159】
张军、李富玲因保管不善,将平昌县房权证江口镇字第0000393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0827-8639414。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军、李富玲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