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编号:窗口【2024】139号
向子珍现有房屋位于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华街西段气象局商住楼,产权证书号:川(2021)平昌县不动产权第0005129号。向子珍于2023年5月29日因病去世,其父:向天圈已故,其母:张德森已故,配偶:杨逢春已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由儿子杨浩海一人继承。
经协商:长女:杨晓碧,次女:杨惠英,幺女:杨华英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杨浩海表示要继承死者向子珍的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杨浩海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杨浩海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期为3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直接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