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李志贤)

编号:【2024】015号

发布时间:2024-10-31 10:44来源: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1、权 利 人:李志贤

2、权利类型: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不动产坐落:平昌县得胜镇新场村4社

4、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68.4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2.13平方米.

5、不动产用途: 住宅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27-8639414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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