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杨志林,李文书)

发布时间:2024-10-24 16:22来源: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字体【  


编号:【窗口122】

杨志林,李文书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书201100725,201100725-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0827-8639414。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志林 李文书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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