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 101号
依据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2024)川1703执恢43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03执恢43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四川省金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不动产已被法院处置。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下列未能收回的产权证号川(2017)平昌县不动产权第0000068号,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827-8639141
公告单位: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