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何锡周)
编号:[窗口099 ]
何锡周、泉秀兰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川(2023)平昌县不动产权第000179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0827-8639414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锡周
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