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编号:窗口【2024】082号

发布时间:2024-07-22 14:30来源: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字体【  

牟绍荣、何毅现有房屋位于平昌县金宝管委会水岸雅居1号楼,产权证号:【川(2024)平昌县不动产权第0008627号】。牟绍荣于2020年6月23日因病死亡,其父:何锡荣已故,其母:张成秀已故,配偶:牟绍荣健在,女儿:何建华健在,长子:何亚忠健在,次子:何国东健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由长子何亚忠一人继承被继承人何毅的遗产份额。

经协商配偶:牟绍荣,女儿:何建华,次子:何国东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何亚忠表示要继承死者何毅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何亚忠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何亚忠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30个工作日(2024年7月22至2024年8月30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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