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李琼兰)

编号:窗口【2024】081号

发布时间:2024-07-17 13:53来源: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字体【  

周长河、李琼兰现有房屋位于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产权证号:【平昌房权证江口镇字第00001123号,平昌房权证江口镇共字第00005697号】。周长河于2014年12月8日因车祸死亡,其父:周延嗣健在,其母:王大清已故,继母:杜玉秀健在,配偶:李琼兰健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由配偶李琼兰一人继承。

经协商父亲:周延嗣,继母:杜玉秀,长女:周轶,次女:周倩,三女:李倩,四女:周小乐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李琼兰表示要继承死者周长河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李琼兰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琼兰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30个工作日(2024年7月17至2024年8月27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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