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平昌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4-09-27 15:38来源: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字体【  

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加之省、市均于2024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部分条款发生变化。基于以上原因,结合我县实际,县森防指办公室对2022年印发的《平昌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平昌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川办函〔2020〕88号)、《巴中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巴府办函〔2024〕12号)、《平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昌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平昌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包括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9个部分。

(一)总则。本预案适用于平昌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火灾扑救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工作原则开展,森林火灾等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转移安置人员、组织灭火行动、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5大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县人武部、县委网信办等36个单位为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县森防指下设办公室、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火案查处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小火打早打了组、火灾科学扑救组、信息综合组等,并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防、救、查”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四)处置力量。明确了森林火灾扑救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为主要力量,武警中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为辅助力量,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村(社区)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力量。并规定了属地扑火力量、县级及跨县增援力量、部队和民兵扑火力量的调动机制。

(五)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规定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并就红色、橙色、黄色、蓝色4个预警级别的分级、发布、响应进行了明确。同时,制定由县、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火情的信息报告机制,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发生在县行政交界地区危险性大、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等6类森林火灾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六)应急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响应措施、扑救火灾、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治安、发布信息、火场清理看守、应急结束、善后处置等9个响应措施和应对工作。

(七)综合保障。包括队伍保障、交通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气象保障等6方面的内容。

(八)后期处置。明确了灾后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灾后恢复重建、约谈整改、责任追究、总结评估和表彰奖励等内容。

(九)附则。包括灾害分级标准、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解读机构: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827-62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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