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文光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4〕8号

发布时间:2024-09-07 16:20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文光朝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磊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景婧宇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彭乔木同志为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段长(试用期一年);

李全燕同志为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吉彬同志为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元同志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董巍巍同志为平昌县人民医院院长(分管业务工作,至帮扶工作结束);

向洁同志为四川平昌经开区经济发展科(四川平昌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何俊良同志为白衣古镇景区管理处副主任;

李桃同志为三十二梁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志强同志为南天门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孝凯同志为四川巴山农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杜军利、苟复成、陈刚等3名同志为四川巴山农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明同志为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李承君同志为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成籽全同志为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宝纤同志为四川九正鼎盛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张光亮、吴茂霖同志为四川九正鼎盛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莎莎同志为四川九正鼎盛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李波同志为平昌县秦巴昌盛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唐海彬同志为平昌县秦巴昌盛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朱建华同志为平昌县秦巴昌盛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龚波同志为平昌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杨忠同志为平昌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孙锋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爱东同志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吴上游同志的县老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力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覃才强同志的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罗吉彬同志的白衣古镇景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向奎同志的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丁尧军同志的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俊良同志的三十二梁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因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其原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职务任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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