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文光朝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磊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景婧宇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彭乔木同志为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段长(试用期一年);
李全燕同志为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吉彬同志为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元同志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董巍巍同志为平昌县人民医院院长(分管业务工作,至帮扶工作结束);
向洁同志为四川平昌经开区经济发展科(四川平昌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何俊良同志为白衣古镇景区管理处副主任;
李桃同志为三十二梁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志强同志为南天门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孝凯同志为四川巴山农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杜军利、苟复成、陈刚等3名同志为四川巴山农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明同志为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李承君同志为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成籽全同志为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宝纤同志为四川九正鼎盛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张光亮、吴茂霖同志为四川九正鼎盛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莎莎同志为四川九正鼎盛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李波同志为平昌县秦巴昌盛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唐海彬同志为平昌县秦巴昌盛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朱建华同志为平昌县秦巴昌盛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龚波同志为平昌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杨忠同志为平昌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孙锋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爱东同志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吴上游同志的县老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力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覃才强同志的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罗吉彬同志的白衣古镇景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向奎同志的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丁尧军同志的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俊良同志的三十二梁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因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其原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职务任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