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建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4〕6号

发布时间:2024-07-18 16:34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周建伟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3年);

张人中为县政府政务督办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凯林同志为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赵全武同志为县金保工程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海同志为县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崧同志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5年12月);

柏景馨同志为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

郑凯同志为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述锋同志为县信访局副科级督查专员;

唐利华同志为镇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五峰国有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波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向光耀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副局长;

李明同志为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苟琪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谭毅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

周旭洪同志为四川平昌经开区投资促进和政务服务科(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和政务服务局)副科长(副局长);

张吉祥同志为金宝新区管委会主任;

李根同志为平洲医疗集团妇儿院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女儿童医院)主任;

刘成红同志为江口医疗集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巍同志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邓军成同志的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李厚蓉同志的县司法局龙岗司法所所长职务;

江鑫同志的县司法局云台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正越的县金保工程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李玉梅同志的县信访局副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唐利华同志的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段长职务;

王兵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向光耀同志的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明同志的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存中同志的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苟琪同志的金宝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吉祥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更名,徐崧同志原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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