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兰晓钟同志为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向维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杨晓玲同志为县商务局副局长;
周钰为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主任;
安罡同志为县项目办公室主任;
肖淇升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玺同志为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副主任;
吴尚尉同志为县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何昌平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子文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
冯青松同志为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规划建设局)科长(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清同志为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科(社会事务局)科长(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诗海同志为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俊同志为平昌县职业中学校长(至帮扶工作结束);
张家宁同志为平昌县职业中学副校长(至帮扶工作结束);
胡晓东同志为四川巴山农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铸同志为四川九正鼎盛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波同志为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际红同志为平昌县秦巴昌盛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刘昊东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职务;
王建安同志的县政府政务督办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程天志同志的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兰晓钟同志的南天门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向维同志的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杜继东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周钰的县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安罡同志的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主任职务;
肖淇升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向永红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陈瑛同志的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洪驹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卫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子文同志的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周清同志的金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涂一川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丁际红同志的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职务。
因国企改革,相关县属国有企业原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