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规定,结合县域大气污染时空特征与状况,平昌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平昌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区域划定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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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昌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公开版本).doc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