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二)

发布时间:2023-02-16 15:10来源: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条款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1 江口街道张波烟花爆竹专卖店 92511923MA62T20P81 张  波 (平)应急罚〔2023〕Q001号 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的规定 罚款 处罚款5000元 2023年2月13日 平昌县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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