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泥龙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源动力,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懂法守法意识。一是加强对农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村社普法宣传工作的指导力度,将普法宣传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利用“3.8”“12.4”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七进”,积极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本年度共开展多部门联合法律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三百余份。二是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系统性和社会参与性。督促各村(社区)建成微信普法群,并由镇司法所、法律顾问积极推送法博士、四川普法等普法内容,落实“每日一推送、每周一案例、每月一主题”微信普法。
(二)落实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一是聚焦信息公开政治导向,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作用。二是聚焦信息公开总体部署,推动工作规范化。责任部门结合泥龙镇工作实际,明确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对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就信息公开分类、更新频率、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等逐条逐项细化举措、列明进度,做好全面统筹谋划。三是聚焦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保证工作有序性。政府职能、内设机构等信息,经批准后,及时反馈到信息公开口径,第一时间在县门户网站上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公开有依据”。四是聚焦依申请公开诉求,依法规范办理。本年度我镇坚持畅通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公开属性和公开方式。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申请的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此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全年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三)健全化解机制,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健全民意表达机制。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是迅速化解矛盾的主要措施。在各项政策和决策出台前,广泛征求和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减少和防止随意性,让政策和决策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二是健全基础保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高标准建设村级调委会办公室,做到“六有”,即有办公室、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工作基础台账、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簿。并做好素质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案例指导等不同的方式,对调委会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本年度全镇共开展两次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并开展一次人民调解专题会,对全年调解工作进行总结,进行案件回访工作,确保案件真实性。三是健全层级管理机制。镇司法所负责调解镇重大疑难和村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委会负责调解本村较大的纠纷,从而形成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调解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搞好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疏导和化解工作,坚决杜绝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四是健全合力化解机制。人民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矛盾一旦出现,仅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需要有关部门合力化解。对辖区内出现的矛盾纠纷,依靠富有正义且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亲属和亲戚朋友以及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出现在不同单位和部门间的矛盾纠纷,加强相互协调与配合,主动沟通情况信息,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有关部门参与,认真履行自身职能,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泥龙镇基础差、底子薄、欠发达的情况仍然存在,人才制约明显,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乡镇工作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给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新考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和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有待提高,全镇公职人员执法证件持有率有待提高,缺乏从事法治审核、审查的专业工作人员,依赖其他单位的工作指导。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过问,将依法治理工作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镇目标考核之中。
二是突出以学促干。始终坚持将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通过集中研讨学、个人自觉学、全面系统学和突出重点学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会前学法、专题讲座和“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年召开党委中心理论学习、法律学习会议12次,制定《泥龙镇会前学法制度实施方案》《2023年度每月学法工作计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是落实真抓实干。认真开展“党委书记、镇长大接访”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十大专项行动”,主动解决群众诉求,积极处置龙湖新街、梓泥路等历史信访问题,率先落实平昌县“四个一批”活动,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有力保障了社会大局稳定。2023年共协调化解回复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件62件,回复率100%。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对依法治镇工作督查考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紧盯基层乱象治理。全面推行“四议四调四评”工作法,加强矛盾纠纷调处,促进基层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