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一)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季度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压紧压实班子成员、股室长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严格工作考核。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提高决策水平,做推进法治建设的“指挥棒”。
(一)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凡是涉及退役军人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方可执行。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
(二)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局在信息网站上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 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三、强化法治运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二)自觉执行廉政规定。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两准则四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自我要求,坚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20 年以来,我局未发现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的;未发现违规投资上市公司及金融理财产品的,未发现持有大额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的;未发现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的;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同时积极配合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常规巡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法委纪检组开展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强化权益维护,做推进法制建设的“传播者”。
(一)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基层退役军人管理模式,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局坚持按照“五有”标准,建成“两站一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7 个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退役军人服务站、393 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均挂牌成立,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法律拥军新模式,与平昌县伯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作协议,由该事务所指派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职工法治培训,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积极探索法治保障新途径。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拥军优抚法律服务新模式和工作方式,切实保障全县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全县退役军人反映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全力推动县法律拥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以“局班子成员+股室+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退役军人服务站”联动服务的形式,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下沉到基层一线,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地方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五、健全信访机制,做推进法制建设的“执行者”。
(一)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为此,我局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对所有退役军人诉求进行台账建立、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 3102 人次,受理信访群案 7 件(涉及残疾军人、企业军转干部、水务、国土、建设、卫计、粮食等系统下岗退役军人),受理诉求 217 件(其中,全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系统 49 件、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27 件、县纪委转办件4 件、市民热线 100 件、县信访局转办件及个人提交诉求 37 件),已妥善处理 208 件,其余 9 件信访个案化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在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涉军涉诉权益维护工作室”和“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
二是学习力度不够。虽然工作中坚持廉洁奉公,时刻把广大退役军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但对相关制度、纪律的掌握不够细,不够透彻。因工作原因,自觉对廉洁从政、法治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系统学习还不够,学习力度有待加强。
(二)拓展创新方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找准切入点,打好法治工作基础。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二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积极探索能够适应新时代拥军优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县法律拥军工作合力。
(三)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一是完善相关法制法规和制度紧紧围绕职能,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法治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管理体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切实维护辖区退役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平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