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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16:55来源:平昌县司法局字体【  

2020年,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民生改善优化环境,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

始终保持惩治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41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批捕21人,起诉25人,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犯罪,批捕29人、起诉60人,持续打击涉毒犯罪,批捕14人、起诉40人,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批捕3件3人、起诉9件11人,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情形,监督力度持续加大,监督效果稳步提升。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13件,纠正社区矫正脱漏管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人。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坚持不懈强化行政执行活动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督促县社保局追回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51万元,收回县房管局保障性住房租金98万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2150万元。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对县社保局、县房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重点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份,回复率100%。积极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向中国人民银行平昌县支行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金融领域强化监管、源头防控。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野生”“野味”广告专项治理,拆除涉“野”广告110家,限期整改150家;联合县水产渔政局打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和“十年禁渔”持久战,督促当事人增殖流放鱼苗2万尾。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一些方面仍有待提高:一是相关制度的健全和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极少数干警法治意识还不够高;三是干警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少数检察人员在思想观念、工作模式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要求,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中央、省市县委编制的“十四五”规划中思考和谋划,增强服务中心大局、保障丘区经济强县建设的主动性,全力服务保障推治政府建设。

(二)进一步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精准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常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疫情防控,持续服务“六稳”“六保”,严惩涉扶贫、涉“三农”领域违法犯罪,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心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做好信访诉求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民生检察工作,切实落实好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提升人民福祉跃上新高度。

(三)进一步更新理念,通过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牢“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践行检察监督新内涵,以硬的质量、好的途径、强的落实,着力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平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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