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昌县委编办以强化理论学习、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专业队伍为抓手,着力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强化学习,提高防灭火认识。通过办公会、职工会、专题会等方式,组织学习传达中央、省委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与县委、县政府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强化协作,完善机构设置。在本次党政机构改革中,将林业局单设,并在林业局内设机构中专门设立了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在林业局成立下属事业单位“森林火灾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森林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培训引导工作的职责;在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中专门设立了防灭火股室。设立了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下设驷马中队、白衣中队;今年又在森林防火任务重的镇龙五峰林场设立了县政府专职消防队镇龙中队,配优、配强镇龙山消防中队防灭火人员。
强化保障,支持队伍建设。除在机构改革中足额核定了林业、应急两个部门的行政编制外,今年为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在行政编制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再次为县林业局增核2名行政编制,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为林业局新设立的森林火灾预防控制中心调剂解决了5名事业编制,配备专人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给镇龙五峰林场政府专职消防队镇龙中队新核定5名事业编制,用于新招森林防灭火专业人员,从编制上支持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
强化责任,明确防灭火职责。平昌编办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明确将森林防火、灭火职责纳入县林业局、应急管理局的“三定”规定中,并制定具体职责分工意见,防止权责交叉、推诿扯皮。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调整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三定”规定,就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进行了划分,应急委又对全县有关部门的防灭火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同时,还多次组织林业、应急、农业、环保、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召开专题会议,就森林防灭火的职能职责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征求意见,分析、研究、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中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