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组织体系。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10个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办公室人员,新增行政编制2个,调剂充实事业编制5个。
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持续完善县、镇、村、组“四级”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县长、镇长、村长、小组长、校长、家长“六长”防控责任,进一步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辖区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态护林员巡护责任。
健全指挥体系。及时调整优化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和成员单位,构建由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相关县级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确保响应迅速、指挥有序、处置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