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3-05 17:02来源:平昌县财政局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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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计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承办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卫生行政许可事项。

3、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4、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它健康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承办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7、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9、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承办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10、对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的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工作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的协管服务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培训和业务指导。

11、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2、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3、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4、负责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

15、承办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事项。

(二)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重点工作

按照职责职能要求,今年,我大队重点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属平昌县卫生健康局部门下属预算单位。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7人,供给车辆1辆,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205.1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今年无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205.1万元,比2023年减少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1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205.1万元,比2023年减少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1万元,占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5.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今年无专项经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5.1万元,比2023年减少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今年无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52万元,占13.9%;卫生健康支出175.58万元,占85.6%;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4年预算为175.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28.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3.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驻村工作人员差旅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171.21万元,其中:

1. 人员支出171.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2.69万元,津贴补贴4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8.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65万元,奖金6.06万元等。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85万元。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4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33.0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9万元,邮电费0.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05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减少0.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0.0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

2024年单位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04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58万元。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2024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固定资产原值162.45万元,累计折旧121.64万元,净值40.81万元。

截至2023年底,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类1辆1。

截至2023年底,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编制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交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交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交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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