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县直工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直工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县直工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县直工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直工委职能简介
1、负责提出并实施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规划;分类做好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抓好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党员和群众对本级、上级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及时向县委和有关部门反映(通报)情况和问题。
3、负责审批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及局级以下各单位党总支部(属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审批的除外)领导班子的组成、调整、换届选举方案等,并做好对上述各人员的考察、考核工作。
4、负责规划、考察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分批分期、集中短期培训;指导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基础工作、审查、审批党员发展、党员转正(含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5、负责做好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内制度建设,党员阵地建设,党员电化教育,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统计(党组织和党员年统等),接转党组织关系,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推荐,报批,出席县级以上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人选的考察了解、审查与报批等工作。
6、负责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查副科级以下党员违规违纪案件。
7、负责草拟县直机关党员发展规划;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县直机关党员教育实际问题等工作;承担县直机关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服务等工作。
8、负责全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县直工委2023年重点工作
出台重要文件:
1.《2023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2月)
2.《关于落实县直部门 (单位) 党组 ( 党委) 书记及班子成 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3月)
3.《关于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3月)
4.《关于压实机关党建责任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八条措施》(3月)
5.《加强县直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4月)
召开重要会议:
1.2022年度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暨2023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2月)
2.全县机关党建品牌建设交流现场会(8月)
3.承办全市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现场推进会(9月)
举办重大活动:
1.开展“奋进新时代·永远跟党走”党的二十大精神征文比赛(5月)
2.机关青年读书学习分享活动 (5月)
3.组织参加巴中市第六届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 (7月)
4.庆祝巴中成立地区30周年演讲比赛 (10月)
四、重要培训
1.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 ( 2期 ,4月-6月 )
2.县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2期,7月、10月)
3.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 (7月前,外训) 4.县直机关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班 (5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直工委2023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1人,供给车辆0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县直工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县直工委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平昌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县直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县直工委2022年收支总预算154.36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上年结转收入。(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54.36万元,比2022年增加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76万元,占总收入99.61%,上年结转收入0.6万元,占总收入0.3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54.36万元,比2022年增加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6万元,占总支出92.23%,项目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7.77%。(详见附件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3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上年结转收入。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5万元。(详见附件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36万元,比2022年增加1.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上年结转收入。(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42万元,占83.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9万元,占9.71%;卫生健康支出9.95万元,占6.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务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卫生医疗。
6.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卫生医疗。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120.8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19.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23万元,绩效工资4.62万元,津贴补贴27.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4万元,奖金4.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7万元等。(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2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92万元。(详见附件3至3-2)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21.51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21.5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3.3万元,差旅费4.4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培训费1.4万元, 印刷费0.8万元,劳务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9万元等;其他运转类支出0万元。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 县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工作及培训经费、纪工委工作经费、 县直机关党建示范建设。(详见附件3至3-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额减少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工作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县直工委无公车。(详见附件3-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县直工委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4)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直工委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直工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51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38万元。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县直工委2023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6)
县直工委2023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县直工委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5万元,累计折旧6万元,净值9万元。
截至2022年底,县直工委及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
截至2022年底,县直工委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直工委2023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个,预算项目资金4万元;重点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详见附件8和附件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县直工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