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度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及寻找“最美家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5 08:32来源: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作者:平昌县教科体局字体【  

各公(民)办学校、平昌示范幼儿园,学区教育督导站,局机关股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中国妇女十三大、四川妇女十四大、市妇联及县妇联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肯定系统女职工取得的优异成绩,激发系统广大女职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新、实干、奋斗的热情,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建设川东北教育强县、为助推平昌“两个加快”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县教科体局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三八红旗手标兵2名,三八红旗手10名,三八红旗集体2个,最美家庭10个。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的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应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及时代性、代表性,并具有以下方面要求: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大

力选树、推荐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践行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女性,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女性,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的女性,在基层一线创造新业绩的女性,积极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的女性,在公益事业、巾帼志愿等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女性。

(二)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教科体系统在岗女职工。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女职工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5.一般应获得过本系统三八红旗手称号,特别优秀或者有突出贡献的,其他县级单位授予的称号也可以参评。

6.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教科体系统在岗女职工。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精神。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近几年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表扬,在单位、行业中有突出成绩者。

6.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四)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

2.集体成员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在系统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五)“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亲善教子、自立自强、脱贫致富、扶贫救弱、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诚信友爱、拥军爱国、绿色环保等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得到社会好评和群众认可的家庭。

2.家庭成员互相关爱,互相支持,家庭温馨和睦,文明和谐,其乐融融,向社会传递正能量,能引领示范,有可学可取之处。

3.家庭注重安全生产、禁毒、防艾、防邪,家庭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不良行为。

4.已获评教科体局及以上级别的“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推荐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他人举荐的方式。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启动评选工作,发动女职工踊跃参与,确保活动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人选、集体、家庭在政治及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并通过初审后,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择优推荐。各公(民)办学校、平昌示范幼儿园组织评选推荐后上报所在学区督导站,由督导站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每学区每项类别不超过2个名额)推荐上报,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后直接报局妇委会。要重点关注思想道德素质、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又要突出典型引领,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审核无误后按时报局妇委会。

(四)审核评定。县教科体局安排评审组负责组织评审, 按照评选条件等要求,对学区督导站推荐上报的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单位)、“最美家庭”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及选评。审核无异议后,报局领导班子审定。

(五)媒体公示。已评定后的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最美家庭”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授予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最美家庭”荣誉称号。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表扬的,按规定进行表扬;经核实不宜给予表扬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取消表扬资格,不予递补。

(六)表扬宣传。县教科体局将印发表扬决定,并于202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进行表扬宣传。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 “最美家庭”是平昌县教科体局授予系统优秀女性、优秀女性群体的重要荣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评选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精心部署本次评选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对候选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推选出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学区督导站、机关股室、直属单位务必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征求意见表(电子档、纸质档一式二份)按要求报送县教科体局妇委会。联系人:何冲,联系电话:6388529,QQ邮箱:734863440@qq.com。

附件:1.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申报表

2.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申报表

3.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

4.最美家庭申报表

5.所需材料及要求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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