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新聘教师岗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6 15:47来源: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字体【  

各公民办中小学,县教师进修校,示范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文件精神,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20年新聘教师及部分2019新聘教师进行岗位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年招聘的中小学(幼儿)教师以及部分2019年新聘教师。具体参培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1年5月21日(09:00一12:00, 14:30- 18:00) 在县教师进修校报到,5月22日一5月25日参加培训。

(二)培训地点

本次培训有集中授课和分班授课两种形式。

集中授课地点:平昌二小崇德楼四楼学术报告厅

分班授课地点:平昌二小(小学班)
                  平昌中学新华校区(中学班)

三、培训考核

参培教师经培训考核合格,记规范性培训120学时(集中培训40学时,校本作业80学时),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安全管理、教学常规、教学技能、人事职称及工资制度等。

五、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统一安排食宿,参培教师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其他事项

1.请所有参培教师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培训期间自备并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扫“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场所码;若有从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平的参培人员,需主动报告和提供抵达平昌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严禁参与培训之外的聚集性活动。

2.请所有参培教师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随意缺课。对违反培训纪律和要求的个人,或不按时派员参培的单位,教科体局将全县通报并严肃处理。

3.请所有参培教师注意往返交通安全,乘坐有资质的营运车辆,确保培训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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