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平昌县食安办提醒全县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健康饮食,共同携手开启年关“保胃战”,尽情享受“舌尖上的年味”。
一、经营食品要规范
1.严抓主体责任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销售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整改。
2.确保商品质量安全。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保存进货票据并建立进货台账,保证所售商品储存条件符合标准、在保质期内销售、标签完整、包装无破损、外观无异常;售卖生鲜、冷链肉等商品,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等,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加工过程避免生食、熟食、半成品混放,熟制食品烧熟煮透,控制食品存放温度与时间,生食、冷食和裱花蛋糕在专间操作;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并做好“三防”工作,餐厨垃圾日产日清。
4.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提倡公筷公勺和打包服务,倡导推行“小份菜”“分餐制”“光盘行动”;倡导绿色消费,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二、选购食品要细看
1.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产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真空包装食品是否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罐头是否出现鼓盖、胖听,干货、调味品是否出现霉变、生虫。
2.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建议不要购买没有任何包装标识的散装食品。
3.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认识到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特别是少年儿童、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4.网购食品时,应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许可范围,选择在正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的店铺购买所需食品。
三、外出就餐要留心
1.外出就餐和预订“年夜饭”时,要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健康证明公示齐全,环境整洁、建有“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去卫生状况差、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及路边露天饮食小摊点就餐。
2.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尽量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海产品。
3.科学理性点餐消费,厉行勤俭节约,主动打包剩菜,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4.在选择外卖点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订餐,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收到外卖时,第一时间检查食品安全封签是否完好、送餐容器是否受到污染,发现问题可拒收,并及时向商家或订餐平台反映。
四、家庭烹饪要注意
1.家庭烹饪时养成良好卫生操作习惯,制备食物时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处理生、熟食物及其包装前后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生熟食品存放冰箱时,尽量用保鲜膜将熟食品包装,存放时做到上熟下生,厨房刀板、盆筐、碗碟等工具用具也尽可能做到生熟分开,不可混用。
2.烹饪菜肴要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在70度以上,尽量不生吃水产品。
3.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剩余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五、农村聚餐要卫生
1.农村聚餐食品加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做好防尘、防虫、防鼠和彻底清扫、消毒工作,对每餐次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要提前2日主动向辖区政府报告。
2.严格规范原料采购渠道,严格进货查验,不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加工制作人员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规范加工操作、贮存行为,做到食品烧熟煮透,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生熟工用具分开,坚决杜绝交叉污染。
4.对食品原材料、食品、饮品要留样,每个品种留存125g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六、自我防护要牢记
1.节日期间,鼓励合理膳食,就餐时应注意食物多样、粗细搭配、蔬果相伴、限量饮酒,不要暴饮暴食,以免造成胃肠的不适,甚至消化系统或其他疾病的发生。
2.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时一定索要并保留好发票、购物小票、微信截图等相关消费凭证。如在消费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要凭借相关证据,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