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企业职业、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劳动力、大中专未就业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和稳定全县就业大局。根据《巴中市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巴中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平昌县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评选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类别
(一)创业培训机构。拟定5家,主要对返乡农民工、具有创业愿望的大中专毕业生、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
(二)就业重点群体及劳务品牌培训机构。拟定12家,主要对就业重点群体“10类人员”开展以种、养殖为主的专项能力培训和以焊工、电工、维修电工、农机修理、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家政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育婴师、农艺工等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劳务品牌“5类人员”开展以“巴山厨师”“巴山建工”“巴山妹子”“巴山阿姨”等为主的劳务品牌培训。
(三)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拟定3家,主要对户籍地或务工地在平昌的非财供人员开展机动车驾驶A、B照培训。
二、申报条件
(一)经四川省内各级人社部门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时间内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心)。
(二)在平昌县城区内有150-200平方米的办公、教学、实训场地(单独申报创业培训的机构,应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三)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无因培训质量、培训收费以及其他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的。
(四)2020年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的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得分在60分以上。
(五)申请定点的市外培训机构需经巴中市人社局备案同意。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申请定点的培训学校(中心)要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书面申请,明确申请开展哪一个或几个类别、哪些工种的培训。
(二)2020年度培训学校(中心)财务审计报告或资金运行报告。报告应附2020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021年审批成立的学校此项不交。
(三)学员培训后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有效措施。包括组建专家团队的情况、创业项目库建设情况、实习岗位情况、推荐就业情况。
(四)其他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办学许可证副本”、培训资质文件(创业培训机构认定文件、劳务品牌培训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学校硬件设备清单、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教师队伍情况。授课教师要符合《巴中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规定,专任教师需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兼任教师提供资格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
3.学校校容校貌图片。包括学校文化、教学场地、办公场地、学员生活休息场地图片和演示、实训器材图片(办学地没在平昌县内的培训学校,提供在平昌县域内的办公、教学、实训场地图片及实训器材图片)。所有图片同时打包上交电子文档。
(五)PPT汇报材料。重点汇报本机构所设工种的市场培训前景、创新教学思路和举措、培训后就业创业工作举措及跟踪服务、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等内容。汇报时间5-8分钟,PPT不上交,自带。申报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机构不作汇报。
以上一至四项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预审(5月12日至5月13日)。申报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学校(中心),于5月12日(全天)将申报材料交平昌县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资格审查组于5月13日集中预审。
(二)实地查验(5月14日至5月15日)。现场核验组对预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查验,根据查验情况,确定汇报参评机构名单。
(三)汇报评选(5月16日)。进入汇报参评的培训机构法人(或负责人)现场PPT演示汇报,评委组按类别综合评分量化,根据排位确定各类机构入围名单。
(四)公示认定(5月17日至5月21日)。对评选入围的机构,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出文认定,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取消入围资格,并依次递补。
联系人:李东,联系电话:0827-6222538。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