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一)申报流程:按季申报,用人单位在季未25日前申报→就业局初审→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申报资料:
1.《平昌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
2.《平昌县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3.申报期每个月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复印
4.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
5.《平昌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6.《平昌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7.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发票(社保缴费平台和医保缴费平台打印个人缴费明细)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
(一)申报流程:按季申报,用人单位在季未25日前申报→各用人单位申报前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公示结果)→报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实→报就业局初审→人社局审核并公示→财政局复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所属镇(街道、管委会)财政所→镇(街道、管委会)财政所直接将补贴支付到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二)申报资料:
1.《平昌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人员公示》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人员公示结果》
3.《平昌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
4.《平昌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补贴花名册》
5.劳务费明细账(单)或“一卡通”打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