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
简体
无障碍
网站首页
首页
走进平昌
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基层政务公开
>
公开领域
>
公共文化服务
>
行政奖励
>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对有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所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对有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所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2024-06-26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规定》
2024-06-26
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2024-06-26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024-06-26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智能问答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