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土垭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法治基础。
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着力构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组织动员人民调解员积极摸排、对接社区,主动调解,提高矛盾纠纷排查效率,确保矛盾纠纷不遗漏、不发酵。今年以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60余次,发现并调处纠纷20余次,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不断完善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持续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对履职不力的调解员进行动态管理。吸纳辖区退休干部,退休教师,致富能手、老党员等人群充实调解员队伍,不断夯实调解队伍根基。全镇共有镇、村(社区)调解组织8个,共有调解员45名,其中退休干部、教师4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调解员5名。
以打造人民调解队伍为关键点,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对常用法律法规、调解方法与技巧、案卷规范化制作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调解员专题培训4场次,有效推动了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