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形式,当好普法活动“宣传员”。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力争年底全县法律明白人达到1965名,让法律明白人主动融入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持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和政策法规宣讲。今年以来,通过“线下+线上”,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其中涉企法治宣讲4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送法进校园活动10场次,受益学生达1000余名。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扎实推进,摁下民生实事“快车键”。充分整合镇(街道)、村(社区)资源,完成全县31个镇(街道)、39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规范化建设,依托司法所、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做到机构下沉、力量下沉、服务下沉。通过宣传栏、分发宣传资料、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等途径,为村(社区)产业发展提供合同草拟、审查等法律意见建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代写法律文书,给予法律援助案件指引等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季度,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59件,提供法律咨询1035人次。共办理公证432件,其中涉企公证26件。
防化结合,绘就纠纷化解“新枫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与人民法庭、派出所、信访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医调、访调、公调等多元对接机制和信息互享通报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449个,人民调解员1577人。一季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5件,成功化解495起,调解成功率为98%。(邢文军、胡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