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坚持“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将村民列入年度普法的重点对象,通过法治宣传走村入户、走进田间地头等方式,拉近村民与法的距离,努力把人民群众培养成为看得懂、讲得出、用得上法律的“法律明白人”,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细胞”。全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次,发放资料500余份。
二是做实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对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规范化建设,及时将相关制度和人员信息上墙公示,为农村困难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发挥辖区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辖区党委、政府和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提供60余次法律咨询,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依托镇综治中心,构建“人民调解+网格”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延伸到最小单元,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所指导、多方参与、联合调处”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50多件,切实筑牢社会维稳“第一道防线”,为乡村振兴提供和谐安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