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平昌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广使用中国法律服务网等网络热线平台。全县3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9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印发《平昌县县级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平昌县县级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实施意见》等文件,形成聘用、考核、解聘各环节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与警务服务、诉讼服务、检察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的有机联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