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夯实法治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法治四川建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公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法治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校园、走进青少年心里。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专栏、权威访谈等形式进行阐释解读,深入基层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弘扬宪法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民族地区宪法宣传教育。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全面普及民法典知识。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主动学习民法典。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常态化推进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专栏1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组织编写民法典漫画、案例汇编等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
2.组建“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寺庙、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开展宣讲。
3.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
4.组织学校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活动。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干多支”发展战略,聚焦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强化川渝地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协同,大力宣传涉及“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加大对涉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聚焦国家政治安全,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聚焦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繁荣稳定。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交通风险能力。聚焦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着力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法治氛围。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补偿、养老育幼、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防范金融风险、个人信息保护、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网络赌博等方面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平台传播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一)加强教育引导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全省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对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学习,引导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搭建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全覆盖开展线上学法考试。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法学+教育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和“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宪法法律进高校”等活动。打造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集群,组织开展体验式、互动式的法治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培训内容。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做好农民工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农民夜校、农民工就业培训内容,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活动。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不同群体特点,分类开展精准普法,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持续开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在医院、公园、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推动全体公民树立法治理念、养成法治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讲堂、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文化集群,重点探索在川渝高竹新区、遂宁—潼南、泸州—内江—荣昌—永川、万州—达州—开州等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内,打造一批地标性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支持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按规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活动,择优推荐申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典型引领作用。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
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将法治文艺作品纳入文化作品评奖和艺术、出版扶持及奖励基金内容,建立法治文化网络资料库。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搭建公益性法治文化活动平台,深入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等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研究和传承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等,加强对中华法系优秀思想和理念的研究阐发、宣传普及和传承运用。积极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传承,编纂四川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依托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四)加强法治文化传播交流
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按规定采取主题论坛、文化展览等形式,推动法治文化交流互访、合作共享。依托天府中央法务区开展法治文化交流和涉外宣传。编写涉外案例资料,对我境外企业、人员加强当地法律宣传。加强对来川、在川外国人及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的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拓展“法律七进”
深化拓展“法律进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规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
深化拓展“法律进学校”。落实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重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在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学校依法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依法处理校内纠纷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法治特色学校”建设。
深化拓展“法律进寺庙”。结合四川实际,持续推进寺庙依法规范管理工作。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举办寺庙“法律明白人”培训,打造普法宣传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精品栏目,加强寺庙僧尼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深化拓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结合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鼓励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因地制宜推广乡村(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经验,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着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依法治理,开展“送法进彝乡”等专项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按规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专栏2
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制定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快培育“法律明白人”。
2.加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省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楼栋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
3.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深化拓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完善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和法律审核制度。开展企业(单位)“法治体检”活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规范企业(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调处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专栏3
企业合规建设
1.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依法防范市场风险。
2.开展企业与律所结对、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推动建立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审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3.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强化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培育网络法治意识,引导公民理性上网。
(三)推进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应急时期法律服务,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按规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加大实时普法力度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及修改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集立法建议,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力度。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主动开展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拓展社会普法广度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法治宣传社会团体建设,壮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行业管理和自律水平。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引导法治工作者成为传播法治精神的普法者。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健全嘉许制度,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智慧普法精度
加强普法平台建设。强化“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整合媒体资源,构建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普法矩阵。发挥天府法务网、12348四川法网、四川普法网等平台的作用,打造多级互动传播网络。推广“云学法·云普法+”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实现全领域、全天候普法。
加大普法产品供给。加强“法博士”普法微课堂、“法治四川行”主题公益广告、四川普法虚拟现实(VR)电子地图等产品开发,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菜单式的普法产品,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民族地区普法产品供给,搭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双语”普法资料库。引导网络用户积极创作优秀自媒体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
创新普法传播方式。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渠道,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多方共享、联动发力、全媒推送,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专栏4
“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
1.发挥“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主阵地作用,加强“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的对接,打造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
2.优选宣传载体、推出宣传精品、打造宣传品牌,开办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专栏专刊专版,培育一批普法品牌栏目。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及时解决问题。
(二)健全体制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生动局面。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运用调查研究、联络沟通等机制,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职能部门承担应尽的普法责任。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坚持“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自觉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开设普法专栏专题,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到达率。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在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法治公益广告,促进媒体公益普法成为常态。
(四)强化保障支撑
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把加强基层普法骨干业务培训作为提升工作能力的关键,分层分级开展培训,5年内省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专职普法工作人员轮训1次。提升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为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创造便利条件。
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鼓励、支持对全民普法的基础理论研究,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作用,探索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总结推广全民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全民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对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扬激励。强化督促指导,建立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