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隐患排查。全面开展冷链食品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全过程风险排查,共检查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1241家次,备案冷库75家(流通环节64家、餐饮环节11家)、冷链运输车辆8台,采集农贸市场、冻库、冷链食品经营者场所环境、从业人员、食品及包装样本1053个,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强化输入管控。严格实行县外冷链食品“点对点”调运和提前报备制度,从县外采购调运冷链食品的,一律经市场监管部门资格审核和备案,入境时在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核酸检测和全面消毒,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入柜、上市销售。累计备案调运冷链食品367.4吨,核酸检测冷链运输车辆环境样本51个、从业人员46人次、冷链食品及包装218批次,未发现安全隐患。
(3)强化追溯管理。先后组织农贸市场主体、超市、冷链食品经营户、餐饮单位负责人召开“川冷链”追溯平台和预防性消毒技术培训4次,结合监管执法上门宣传教育1000余户次,督促落实企业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追溯管理、预防性消毒等责任,严格“三证明一报告”查验,完成“川冷链”平台注册187家。
(4)强化联动监管。建立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协作联动机制,组建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组织6个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发现问题4个,均已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