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情况
2023年末,平昌县常住人口63.3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6.7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2.3%,比上年末提高1.2个百分点。全县户籍总人口为89.99万人。
二、就业情况
2023年,平昌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830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38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61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
三、社会保障
2023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7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3.7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4.5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不含失地农民)2.7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46万人。
四、教育事业
2023年末,平昌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18所。其中,幼儿园29所,完全小学26所,九义校40所,高完中5所,职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2023年,平昌县全年在校学生8.79万人,专任教师8214人。
五、卫生健康
2023年末,平昌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57个,其中县级医院4个、妇幼保健院1个、乡镇卫生院3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69个、村级卫生室520个。
2023年末, 平昌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20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1553人、注册护士1762人、药师159人、技师(士)301人。
2023年末,平昌县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5357张,其中医院3132张、乡镇卫生院1836张、妇幼保健院12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