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县政协召开十一届二十次常委会会议。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何效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安徽、湖北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围绕“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开展了专题协商。
会议认为,平昌历史悠久,不可移动文物古迹和可移动文物藏品较多,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革命文物在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以文物为载体、资源和桥梁,加强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的研究,发挥文物在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中的独特作用,拓展文物对外传播渠道,提升文物传播的影响力。要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创新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保护及利用工作运作模式,全面提升平昌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会议围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开展了专题协商。
会议认为,民间信仰具有传承性、群众性、复杂性等特征,要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抓落实、聚焦重点工作抓落实、加强队伍建设抓落实,进一步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全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履职尽责,进一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调查研究,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不断提升我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会议还协商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县领导王俞淇、张光宇、李雪、冉红玲、李燕杰、李蓉出席会议;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委员代表、县级相关部门、县政协机关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