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协作资金使用绩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县“六化”全力推动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有序推进。
精准化生成项目。县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每年11月底前,镇及县级部门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下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生成做到严格协作资金支持方向、严格负面清单管理、严格项目论证管理、严格项目入库管理、严格项目申报审批程序“五个严格”,坚持清单之外无项目、项目之外无资金,确保项目生成精准化和项目申报成熟度,有效杜绝项目实施的随意性。
程序化实施项目。项目一经省、市、县审批,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符合招投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政府采购)程序确立施工单位,属于村级实施项目,要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确立施工队伍,属于村民自建项目,要召开群众会议,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加强项目实施合同、施工过程、项目验收等全过程监督管理。
时序化推进项目。项目推进建立“调度通报、督查督战”工作机制,强化项目时序进度、质量要求、资金使用监管,务实推动项目建设。协作资金项目实施进度采取月报送制度,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协作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建设进展,以及存在困难和问题、对策与建议等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供领导决策参考。
数字化评估项目。严格项目绩效申报、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管理。项目绩效评估实施数字化方式评估管理,用数字目标量化项目管理绩效,通过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系列数字化目标的完成情况,全面评估项目建设成效和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规范化管理资金。严格按照《平昌县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的管理制度,资金收支由县财政国库对东西部协作专户进行统一结算,资金直接支付到第三方供应商或农户,形成了协作资金“一个龙头进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运行模式。实现了项目实施单位使用协作资金“用钱不见钱”的管理目标,避免了协作资金使用上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明晰化管理资产。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东西部协作资产进行确权登记,构建资产家底明晰、产权归属明晰、管理职责明晰的东西部协作项目资产管理制度。用于消费协作、人才交流等不形成实物资产的项目资产和到户类资金不确权,实行台账管理;用于学校、医院等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形成的资产,确权登记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基层单位或使用单位;用于村级产业发展形成的资产,直接确权到项目村;用于工业园区、商贸物流、加工制造项目等形成的资产,按投入的资金额度由项目主管部门确权到县内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脱贫村、重点帮扶村等村集体。
截至目前,全县3年推进25个东西部协作项目规范实施,形成资金6.06亿元,建成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