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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平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3年2月10日中国共产党平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3-02-10 21:06来源:县纪委监委字体【  

    中国共产党平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举行。出席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4人,列席240人。
    县委书记李余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勋、张廷发、何效德等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共平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邓洪昆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平昌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李余良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王晓晖讲话精神、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市委书记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全县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深入研判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系统部署今年重点任务,对标对表、结合实际,思路清晰、措施明确,充分体现了县委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充分彰显了县委坚定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会指出,过去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有升,呈现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在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按照“四强行动”“四学四做”部署要求,专班推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基层基础全面夯实筑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深入分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守正创新、与时俱进,依靠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开创平昌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要深化政治引领,在把准方向中做到真信真行;扛牢职责使命,在护航大局中做到有为有成;坚持大抓基层,在夯基垒台中做到求进求远;立足守正创新,在质效提升中做到突破突围。
    全会提出,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大力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接力之年,是强力推动平昌转型突围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平昌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突出政治标准、做实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督促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把拥护“两个确立”的坚定自觉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决行动。严肃开展“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让党中央声音在平昌一贯到底。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及时发现、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更加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团结一心、步调一致。
    第二,健全监督格局、释放集成效应,着力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做实党内监督,推动党组织扛牢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巩固发展全县上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优化专责监督,深化“委领导+室组地”工作模式,提升履职效能。持续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县级部门机关纪委建设,强化职责定位、督促规范履职。高质量打造“阳光平昌”智慧监督平台,以数字赋能精准高效监督。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作用,优化不同监督主体间协作配合机制,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第三,坚守职能定位、发挥巡察优势,充分彰显管党治党利剑作用。对标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修订完善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组织开展第三轮、第四轮常规巡察,深化拓展巡镇带村“百千万”行动,稳步推进“两个全覆盖”。强化巡察队伍建设,完善巡察质量评估办法、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制度,强化巡察权力制约。严格落实“三个纳入”要求,加快巡察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大情况通报、线索移交力度,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第四,保持严的基调、巩固严的氛围,持续深化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准确把握“四风”问题在基层具体表现形式,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紧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上心、不用力,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精准纠治、增强实效。深化拓展革弊树新干部作风大整顿成果,接续开展“庸懒散推拖绕”专项整顿。紧盯“投资促进提升年”“营商环境优化年”双年行动,组建专班抓实暗访督查,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驾护航。持续整治大操大办陈规陋习。坚持纠树并举,大力弘扬平昌红廉文化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第五,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刚性约束。强化纪律教育,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夯实党性根基。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纪律宣传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学纪、明纪、守纪。严格纪律执行,对违反党规党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精准有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大诬告陷害打击力度,更大程度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实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增强基层干部纪律观念和敬畏意识。做实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正视错误、重拾信心、干事创业,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第六,强化办案引领、同步多维发力,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坚持案件开道,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深化整治国有企业、政法、粮食购销、医药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全面落实“乡案县审”要求,强化乡镇案件质量把关,严防案件查办中的形式主义。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制度化、常态化推动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
    第七,深化“四强行动”、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鲜明大抓基层导向,健全“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激活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建立完善乡镇纪委书记单列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专、兼干部清理,常态化保持“两专三兼”专职专干、动态稳定。扎实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难题”活动,深入分析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主责部门开展系统治理。持续深化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深挖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大力推行“码上知、码上督、码上办”,创新“二维码”监督,畅通群众便捷监督渠道。
    第八,抓牢自身建设、锻造铁军队伍,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落到实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固化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和集体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纪检干部培训体系,深化案件复盘、跟案练兵、模拟演练等机制,提升全员培训质量。压紧压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内控制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鲜明实干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成才的内生动力和昂扬斗志。

    未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8名县纪委委员向县纪委全会述职。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为党守卫党放心、为民守护民安心”,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更加自觉投身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为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平昌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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