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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7 09:59来源:平昌县税务局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进一步加强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结合我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水平,决定对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调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调整后的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公告如下:

一、等级范围

(一)一级土地

县城:

1.伯坚广场-五丰小学-汉王庙-巴河半岛、电力公司(新华街西段 361 号)。(含复兴巷,新北巷,新华南一、二、三巷,新华袁一、二、三巷,园丁巷,公园一、二、三巷,佛爷巷,向阳巷,堰池湾巷,春光苑步行街,北一、二巷,永生巷、状元小区、唐家碥巷、碾子巷、北三巷)

2.龙溪大桥-通用职业技术学校(含上城丽景悦府、龙熙国际、御龙森林)

3.龙溪大桥-酒乡宾馆

4.伯坚广场-平昌县实验小学-金佛花园-阳光小区-新平街西段与东风路交汇处(新平街西段 164 号)。(含友谊巷、天使广场、铁厂沟巷,汉中巷,百步梯,金佛花园步行街、花园巷,明月一、二、三巷,旱桥一、二巷,漕田沟巷)

(二)二级土地

县城:

1.伯坚广场(不含)至自来水公司(新平街东段 146 号)。(含医药巷,归仁一、二巷, 水井湾巷)

2.新华街东段江阳车站-伴山风景-三江大道(含幸福巷,平安一、二巷)

3.平昌县思源实验学校-县农发行(金宝大道三段 33 号);国光新城(金宝大道二段 77号)-平昌中学东门(含颐和春天一期);平昌县思源实验学校-水岸雅居-巴中西南领航实验学校(金宝新区南滨路 3 段 1 号);运动公园-中央公园-邦泰中心;黄滩坝大桥 (含博成广场)-同昌名邸

(三)三级土地

县城:

1.平昌东高速路出口-通河大桥-新平街西段与东风路交汇处(新平街西段164号)-安家坝大桥-文家大院

2.电力公司(不含)-福星花园,自来水公司(不含)-东城国际

3.御龙森林(不含)-平昌西高速路口

4.县农发行(不含)-国光新城(不含);平昌县思源实验学校(不含)-蒙子垭隧道口;巴中西南领航实验学校(不含)-金宝小学;同昌名邸(不含)-平昌亿联国际商贸城;南滨路六段与黄滩坝大道二段交汇处-金宝大道二段-平昌中学东门(不含);黄滩坝滨河路充电站-妇幼保健院北大门-邦泰中心(不含)

(四)四级土地

县城:

1.通河大桥头至星光工业园区

2.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3.平昌县城规划范围内除一至三级土地等级外未列明的其他区域

(五)五级土地

建制镇:白衣镇、涵水镇、西兴镇、龙岗镇、佛楼镇、响滩镇、驷马镇、青云镇、澌岸镇、粉璧镇、元山镇、灵山镇、云台镇、三十二梁镇、邱家镇、笔山镇、岩口镇、镇龙镇、江家口镇、望京镇、泥龙镇、板庙镇、土兴镇、得胜镇、兰草镇、大寨镇、土垭镇、岳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

二、税额标准

平昌县共划分为五级:县城划为四级,一级土地10元/平方米,二级土地8元/平方米,三级土地6元/平方米,四级土地3元/平方米;建制镇为五级土地2元/平方米。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巴府函〔2014〕32号)同时废止。

四、征收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和政策解读由平昌县税务局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平昌县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平昌县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土地等级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等级地域范围

一级

10

县城

1.伯坚广场-五丰小学-汉王庙-巴河半岛、电力公司(新华街西段 361 号)。(含复兴巷,新北巷,新华南一、二、三巷,新华袁一、二、三巷,园丁巷,公园一、二、三巷,佛爷巷,向阳巷,堰池湾巷,春光苑步行街,北一、二巷,永生巷、状元小区、唐家碥巷、碾子巷、北三巷)

2.龙溪大桥-通用职业技术学校(含上城丽景悦府、龙熙国际、御龙森林)

3.龙溪大桥-酒乡宾馆

4.伯坚广场-平昌县实验小学-金佛花园-阳光小区-新平街西段与东风路交汇处(新平街西段 164 号)。(含友谊巷、天使广场、铁厂沟巷,汉中巷,百步梯,金佛花园步行街、花园巷,明月一、二、三巷,旱桥一、二巷,漕田沟巷)

二级

8

县城

1.伯坚广场(不含)至自来水公司(新平街东段 146 号)。(含医药巷,归仁一、二巷, 水井湾巷)

2.新华街东段江阳车站-伴山风景-三江大道(含幸福巷,平安一、二巷)

3.平昌县思源实验学校-县农发行(金宝大道三段 33 号);国光新城(金宝大道二段 77

号)-平昌中学东门(含颐和春天一期);平昌县思源实验学校-水岸雅居-巴中西南领

航实验学校(金宝新区南滨路 3 段 1 号);运动公园-中央公园-邦泰中心;黄滩坝大桥 (含博成广场)-同昌名邸

三级

6

县城

1.平昌东高速路出口-通河大桥-新平街西段与东风路交汇处(新平街西段164号)-安家坝大桥-文家大院

2.电力公司(不含)-福星花园,自来水公司(不含)-东城国际

3.御龙森林(不含)-平昌西高速路口

4.县农发行(不含)-国光新城(不含);平昌县思源实验学校(不含)-蒙子垭隧道口;巴中西南领航实验学校(不含)-金宝小学;同昌名邸(不含)-平昌亿联国际商贸城;南滨路六段与黄滩坝大道二段交汇处-金宝大道二段-平昌中学东门(不含);黄滩坝滨河路充电站-妇幼保健院北大门-邦泰中心(不含)

四级

3

县城

1.通河大桥头至星光工业园区

2.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3.平昌县城规划范围内除一至三级土地等级外未列明的其他区域

五级

2

建制镇

白衣镇、涵水镇、西兴镇、龙岗镇、佛楼镇、响滩镇、驷马镇、青云镇、澌岸镇、粉璧镇、元山镇、灵山镇、云台镇、三十二梁镇、邱家镇、笔山镇、岩口镇、镇龙镇、江家口镇、望京镇、泥龙镇、板庙镇、土兴镇、得胜镇、兰草镇、大寨镇、土垭镇、岳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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