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25年2月12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决定,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6日至18日在县城召开,预计会期三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审议平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平昌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3.审查和批准平昌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4.审议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和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5.审议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审议平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审议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满意度测评平昌县人民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
9.票决平昌县人民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10.选举事项;
11.通过本次会议有关决议、决定;
12.其他。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