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规定,现将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体检暨政审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检对象于2024年7月17日下午14:00-17:00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1号)领取相关材料,带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填写相关信息。
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上午7:30到平昌县教科局内院集合,统一前往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全封闭进行体检。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承办体检手续并不服从体检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复检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2号)书面申请复检。复检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参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8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人员须自行缴纳检查费,每人准备体检费500元左右,于体检时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4.按照规定,本次体检为封闭式体检,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统一安排。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违者按规定处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5.请体检人员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二、政审考察
(一)考察对象
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已参加完体检且体检结论合格人员。
(二)考察组织
考察工作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
(三)考察内容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四)考察时间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用人单位于2024年8月6日前完成对考察对象的政审考察,并按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送政审考察材料。
(五)相关要求
1.请考察对象保持手机畅通,若手机号码有变动应及时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2.考生个人档案在外地尚未转回本人现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的,请及时与平昌县教育科技局联系,以便政审,同时考察单位要对政审考察对象的档案所在地址进行登记,以便统一组织调档。
3.政审考察结束后,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统一组织填写附件2《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附件3《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连同考察组至少2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考察材料,统一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咨询电话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0827-6222816。
附件1: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pdf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