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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城区及驷马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5 14:48来源: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修正)》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4年1月5日下午2:30时在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  18号(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一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平昌县城区及驷马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 2023年12月27日前向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411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代表的条件

(一)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情况选定听证会代表。申请人应熟悉平昌县城区及驷马基准地价有关情况,关注平昌县的发展状况。

(二)受听证场地所限,申请人具有评估、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方面专业资格证书的,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二、注意事项

(一)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具体承办本次听证的承办部门。

(二)经审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作为本次听证会的正式代表,由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听证通知书。

(三)听证代表所领取的听证会材料不得复印,不得转借他人,在听证会后立即向听证会组织单位返回听证会材料。

(四)确定的听证会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如本人不能到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会之前提出。

(五)凡被确定为听证代表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六)申请人不被确定为听证代表的,可作为旁听人员进场旁听。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川   联系电话:13882421666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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