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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龙岗镇规范停车事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7:09来源:龙岗镇字体【  

辖区全体居民、车辆驾驶员及门市经营业主:

春节临近,为营造我镇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经龙岗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向“返家”居民提供免费停车资源,以缓解春节期间停车难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5年春节前后免费开放停车场统计表

名称

地址

开放泊车位

李家湾广场

龙岗社区居委会对面

40

粮站

玉梅串串至龙岗社区居委会方向靠右上坡

40

龙岗场镇

沿途标线停车位

50

开放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22日,共计39天。

二、规范场镇车辆停放

(一)场镇街道除划定停车位的场所外不得停放任何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时要统一顺向停放,车头朝向一致,车身不得超出停车位,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划定的停车位主要用于小型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停放,禁止大型工程作业车辆、大型客货车、拖拉机停放。

(二)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规范场镇市场管理秩序

(一)严禁占道经营:严厉打击“占道摊”、“路边摊”。道路两旁人行道一律不准“撑杆搭棚”、摆“骑门摊”,摊位不得越过屋檐线。

(二)如不听劝阻: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处罚、暂扣等强制措施予以规范落实。对于在工作当中出现阻碍公务,辱骂甚至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象,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望各位居民相互转告、共同遵守执行,并劝解、制止不良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场镇街道秩序和居民生活环境秩序。请广大居民遵守停车单位管理,规范停车、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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