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今年以来,平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不断健全监管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创新监管举措,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坚持党政同责,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双主任”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常态调度指挥,靠前跟踪督办。出台《平昌县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平昌县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工作督查、党政同责考评和县委巡察内容,建立健全风险会商、定期调度、通报督导等工作机制。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包保责任,全县1810名县、镇、村干部层级对应全覆盖包保4811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
坚持严字当头,安全屏障持续夯实。紧盯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中央厨房”、大型餐饮、食品“三小”、农村宴席等重点对象,大宗食品、“五毛”食品、散装白酒、节令食品等重点产品,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强基行动”“春雷行动2023”“铁拳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41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震慑。餐饮后厨“五化”标准、中央厨房“三联”监管、农村宴席“一卡两证四机制”等创新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平昌县被确定为全省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5个试点县之一。
坚持靶向监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构建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为核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骨干、基层监管所和农贸市场快检室(快检车)为补充的多层级检验检测体系,推行建立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0000余份,开展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628批次、市场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650批次、食品抽检686批次、储备粮油抽检164批次,总体合格率98.4%,合格率同比提升0.63个百分点。
坚持多元发力,共治格局日益形成。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五进”、“你点我检”等主题活动,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团队20名,聘任食品安全特邀监督员46名,招募食品安全志愿服务者97名。共制发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发送食品安全宣传短信近10万条,公益广告60余幅。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受理处置举报467起,食品安全共治共享迸发新活力。
保障食品安全,意义重大而深远。下一步,我们将扛牢保障食品安全政治责任,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让群众吃得放心、安心、舒心。